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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重就轻的召回
汽车之友 2007年12月24日 来源:汽车之友 作者:李洋 责任编辑:李洋
引言:从2004年底我国开始实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来,已经累计有近200个批次、130余万辆汽车依法实施了召回,此举不仅为用户避免了损失...
从2004年底我国开始实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来,已经累计有近200个批次、130余万辆汽车依法实施了召回,此举不仅为用户避免了损失,也清除了马路上的一颗颗不定时炸弹。但是,目前召回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首先,很多召回都是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不得已而为之。比如CR-V尾部下沉的问题;再者,如何界定“与安全相关的故障”,厂商、消费者和主管部门尚存在分歧,正是由于这种分歧,像锐智发动机漏油这样的问题至今没能列入召回范围;另外,更多的故障被免费维修掩盖了,比如帕萨特点火线圈的问题。虽然对用户来说,召回和保修效果似乎是一样的,但召回带有强制色彩,它对用户的保障也远远大于保修。
召回公告措辞之严谨堪比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和医院的手术签字单,“可能”、“极端情况下”等词汇都在考验阅读者的语文水平,更要命的是,悬架系统的召回公告大多回避对操控性的影响,而转向系漏油的公告居然对转向力的影响只字未提!普通用户不可能像专业人士一样熟悉车子内部的结构,也不明白某些看起来不严重的问题可能暗藏杀机。
召回,能不能搞的简单、透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