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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还是限制?
汽车之友 2008年02月20日 来源:汽车之友 作者:李洋 责任编辑:李洋
引言:2007年岁末,《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在一片争议声中出台了,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是因为从这个规则中,我们非但没有找到任何有利于自主品牌的条款
2007年岁末,《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在一片争议声中出台了,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是因为从这个规则中,我们非但没有找到任何有利于自主品牌的条款,反而看到了种种限制。比如在国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要经过起步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才能与普通汽车享受同样的待遇,且不说我们与发达国家存在技术差距,即便没有差距,被这三期折腾一番至少也要耽误1-2年,在这段时间里,进口的产品完全可以从容地占领市场。有人或许会问,规则对合资企业不是一样有制约吗?问这种问题实在是太天真了,合资企业的外方才不会真心实意地拿来核心技术呢!如果他们真看好新能源车,他们完全可以用合资企业的销售渠道卖原装进口车,有些合资公司已经开始这么干了。
再就是规则要求企业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方能通过生产准入考核,自主品牌企业里哪家有这种实力?采购或是外包开发与我们理解的“掌握”好像还有不小的差距。所谓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实际上不过是个托辞。不久前有关部门对规则作出了新的解释:不一定要求完全掌握,理解核心技术也行。这或许是种让步吧?但新的问题又出来了:主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岂能如此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