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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将实施 反垄断车市本该如此

汽车之友 2008年07月22日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腾讯汽车 责任编辑:水晴

引言:近日出台的《反垄断法》,对于汽车市场来说,是一件早该来却一直没来的事情。

一位目睹了中国汽车市场近10年来风雨变化的同行,有一句口头禅——“中国车市看不透!”这位仁兄用这句近乎逃避的言辞在描述着汽车市场上的一些不科学、不正常、不合理甚至不平等的潜规则。这些所谓的潜规则,经过多年的耳濡目染,对于消费者来说似乎已经成为了理所当然,但是,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来看,它们的存在,是不应该的。

近日出台的《反垄断法》,对于汽车市场来说,是一件早该来却一直没来的事情。它的诸多条款赤裸裸地针对着那些应该被取缔的潜规则,随着《反垄断法》的深入实施,我们的汽车市场将能够产生不少积极的变化,这样的变化,是我们所期待的,也是中国汽车市场理应如此的势态!

以前市面上加价卖车的情况,人们已经司空见惯,很多国内非常强势的车型在其进入市场的第一时间由于供求关系的原因会出现地区性的加价销售状况,这些状况的造成多是因为本地区的数家经销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达成价格共识。以后,这样的事情或许会成为历史,《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区域限制在汽车市场也普遍存在,成都人要在外地买车,就必须在当地先行上户然后再转户成都,这些都是因为厂家区域销售的限制,本地职能部门没有异地车辆的上牌资料,然而《反垄断法》规定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区域销售壁垒将逐渐被打破。

以前无论你侃价的能耐有多大,很多汽车产品始终有一个最低限价,任凭你穷尽任何手段也无法越雷池半步。因为,代理经销商一旦低于最低限价进行销售,就将受到厂家的处罚,《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厂家为了维护品牌价格的稳定而限定最低价格将是违法行为,而经销商只要是非恶意的低价倾销商品都将被视为合法。

说到北京的出租车就会想到伊兰特或者索纳塔,而说到重庆的出租车人们自然会想到羚羊,这些都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物,《反垄断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那么以后每个地区的地方政府将不能制定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市场政策,一旦发现都将被视为违规。

加价卖车、区域限制、地方保护,这些都是中国汽车市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状,它们的取缔对于中国汽车市场而言,是拍手称快的好事,以后我的那位同行,也该改改自己的口头禅了!

关键词: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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