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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垄断
汽车之友 2008年07月23日 来源:汽车之友 作者:刘伟 责任编辑:刘伟
引言:备受关注的《反垄断法》8月1日终于开始实施了,该法确立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的三大原则。
备受关注的《反垄断法》8月1日终于开始实施了,该法确立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的三大原则。3年前制定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由于很多条款与《反垄断法》相悖,将不得不进行大幅度修改。
如果这部法律能有效实施,汽车市场上诸多不合理的“潜规则”将被彻底打破,比如最低限价、禁止跨区域销售、地方政府强制汽车运营企业采购指定车型等等。另外,这些年广受诟病的进口车品牌专营将被撕开一个大口子,甚至,4S店这种销售模式都将风光不再。用通俗的话说,今后经销商搞促销将不用再看厂家的脸色,促销力度将远远超乎我们的想像;北京的经销商可以把车卖到三亚;4S店也不是修车的唯一选择,因为商家不能再拿保修作为要挟条件,北京的出租车不会再是索纳塔和伊兰特……
作为既得利益者,国内的汽车制造商当然不愿意看到上述情形,并搬出各种理论证明自己先前做法的合理性,其中最常见的说法是“避免市场混乱”。说白了,他们就是不希望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
由于竞争的不充分,中国汽车工业至今仍处在襁褓之中,经销商似乎只是厂商的附庸;而反观家电行业,正是从当初混乱到极点的恶性竞争中刹出一条血路,不仅培育出海尔这样的世界级品牌,更诞生了国美、苏宁这样的旗舰级经销商。
遏制汽车厂商的为所欲为,培育巨无霸级经销商,让消费者充分销售竞争带来的好处,《反垄断法》的确令人拍手称快。